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现在,法院执行真高效!”2020年12月25日,刚刚走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的申请执行人曹某感慨万分。
多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摸爬滚打,曹某的企业经常会遇到与工程款相关的各类纠纷。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法院执行工作的变化,让他有很多不一样的体验。
“以前,施工结束后,有的发包方会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诉到法院后,没个一年半载等不到结果。”曹某坦言,那时候,他怕去法院,宁可吃亏少拿点钱,也不愿意去打官司。
如今,到法院当天就能立案,案值不大或者事实清楚,两三天就能调解结案,即便到了最后执行程序,法官会主动作为,四处查找,帮助申请执行人以最快速度拿到执行款。
曹某记得,2009年,他在承包一项外墙保温工程中,和发包方发生纠纷,项目完工后,对方迟迟不予付款,甚至说有钱也不给。“明知对方恶意拖欠,我们却束手无策。”曹某说。
“你看现在,法院执行有很多手段,如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还可追究刑事责任。”曹某说,现在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进一步凸显,“老赖”再也不能随意耍赖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近年来,我区法院系统不断开展涉民生案件、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开展“雷霆行动”“春雷行动”“夏季风暴”“挥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一批“老大难”案件得到解决。此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31个单位形成有效联动,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生明告诉记者,2009年,他与执行局的同事为了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必须要到各大银行进行查询、冻结与扣划。
“现在,我们足不出户,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完成查询、冻结与扣划等强制性措施。”马生明说。
目前,全区法院已建成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全国执行干警在一个平台办案,规范了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了关键节点管控。已建立的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指挥综合管理平台,具有30多项子系统,基本实现“一站式”执行公开、“一键式”案件督办,真正让执行管理“一竿子插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