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蔡科云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不断演进、一脉相承和不断完善。
新时代的十年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写入“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法治中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为首要任务的。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也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其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铺制度之轨,固根本、稳预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就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提高立法效率,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和社会规范体系;要不断增强涉内、涉外法律规范体系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依据;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循法治之“纲”,立法治之“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其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定职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是紧扣法治之“重”。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严格公正司法”,是凸显法治之“要”。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三,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是夯实法治之“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据12月11日《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