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我市召开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市委书记石岗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指导组到会进行指导。
会上,市辖各区、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负责人围绕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述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和市云计算产业园区党工委进行了书面述职。石岗对述职进行了逐一点评。
石岗表示,通过以上述职可以看出,过去一年,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各个方面,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促业务、抓党建带队伍成效凸显,全体党员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一线工作中自觉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显着增强。
石岗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奋发有为推动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的长期执政根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强化系统观念,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要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关键重点,持续用力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自治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8”工作体系,落实市委基层党建“211”重点工作,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和实施“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活动为载体,推动提升各领域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在全疆率先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团结凝聚人心,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确保社会大局全面稳定、长期稳定,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要聚焦“两区”建设和构建“一主多元”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组织振兴带动乡村振兴,整体推进产业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五大振兴”,不断提升村党组织领导力、执行力、战斗力、引领力、凝聚力,着力打造全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
要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建“三个全覆盖”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两新组织集聚区党建工作,不断深化“红‘新’向党”品牌内涵,持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有效提升党建引领两新组织治理水平,打造全疆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区;
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四化四好”培根铸魂行动,提升党建引领学校领域治理水平,把各类学校建设成为促进“文化润疆”的坚强阵地;
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开展“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广泛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党建引领机关治理水平,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在发挥模范作用上走在前列,走好第一方阵。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守责任落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长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更加自觉地把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扛起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以科学的方法、创新的精神和扎实的作风,自觉地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
同时还要坚持对照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纠“四风”树新风,自觉改进工作作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坚持“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
石岗指出,此次会议既是专题述职评议会,更是工作部署会、动员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拼搏、攻坚克难,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生动实践,以奋斗者姿态在新征程中扛起新使命、彰显新担当、作出新贡献,确保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在365bet体育滚球_365bet网络足球赌博_365bet网上网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与会人员对述职情况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人民团体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基层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