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范围
自治区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等八大产业集群和各地特色优势重点产业相关领域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一线优秀技能人才
实施单位
以企业为主、院校为辅,培养周期为1—3年,主要以职业道德、技能提升、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创新意识等内容为主
经费支持
自治区将按照每位技能导师每个培养周期不超过30万元标准,给予“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相应的经费支持
11月13日,我市“新疆工匠”技能导师申报工作已结束,共有63人进行申报,涉及10大行业20个工种。
今年,自治区计划遴选300名“新疆工匠”技能导师,依托其所在单位,实施以师带徒模式为主的“新疆工匠”培养项目。“新疆工匠”培养项目主要以高技能人才为主,重点从自治区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产、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产业集群和各地特色优势重点产业相关领域内,遴选出优秀高技能人才、一线优秀技能人才作为“新疆工匠”技能导师实施项目。
“新疆工匠”培养项目实施单位重点以企业为主、院校为辅,培养周期为1—3年,主要以职业道德、技能提升、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创新意识等内容为主。“新疆工匠”技能导师可利用实施单位现有平台和资源,采取师带徒、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方式开展人才培养,也可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进行人才培养。培养周期结束后,培养对象须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对象为院校学生的,必须与企业联合开展培养。
“随着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各行各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的申报有助于我们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可为我市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高技能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激发各行业劳动者学技术、练本领、比贡献的热情,引领产业发展。”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自治区将按照每位技能导师每个培养周期不超过30万元标准,给予“新疆工匠”培养项目相应的经费支持,对“新疆工匠”培养项目成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可继续列入下一年度遴选范围,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等奖项评选,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等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