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对比
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为22937元,2021年为51736元,10年来增长超1.25倍,年均增速达9%
巨变分析
我市坚持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谋求做大居民收入“蛋糕”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937元,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736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节节攀升:2012年至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同比增幅始终保持在8%以上,2012年突破2万元大关达22937元,2014年突破3万元大关达30250元,2018年突破4万元大关达41850元,2021年突破5万元大关达51736元,10年来年均增速达9%。
居民“钱袋子”越来越鼓,根本原因在于我市始终坚持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
工资性收入是我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市在稳岗促就业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新的就业形态,不断培育新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通过保就业为居民收入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各项惠民政策齐发力,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养老金连年上调、老龄补助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等拉动我市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与此同时,我市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我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的投入力度和支持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地转化为居民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居民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生存型消费支出费用占比逐渐下降,而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比重由38%升至40%,居民的消费范围不断拓展,生活品质持续提升。